【刑事案件】18岁小伙被高薪诱骗至境外电诈园区,7天后逃回国,涉嫌犯罪被刑拘!霖远律师帮其争取到不起诉
案情概况
2025年5月,刚满18岁的小虎和许多急于“出去闯一闯、赚快钱”的年轻人一样,被”境外高薪”的诱人话术所吸引。
在他人的指挥安排下,小虎以“旅游”的名义向公安机关申领了护照,准备前往柬埔寨。2025年6月25日,小虎从重庆出境。
然而,等待他的并不是异国风光。同年6月28日,小虎被带入一处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园区。当看清园区里的情形后,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掉入了陷阱。7天后,小虎便设法离开并返回国内。
这段短暂而危险的经历,原本或许可以随着他回到国内而告一段落,但主动脱离不等于自动免责。因涉嫌偷越国(边)境,小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家属赶忙找到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,并委托潘红伊律师担任小虎辩护人。潘红伊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会见小虎,了解案件的事发经过。
随后,潘红伊律师先行梳理取保意见提交至检察院。同日小虎被取保候审,暂时脱离了羁押状态。但案件的程序仍在向前推进。
公安机关侦查终结,以小虎涉嫌偷越国(边)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潘红伊律师敏锐地抓住本案与典型偷越国(边)境犯罪之间的本质区别——小虎的行为虽已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,但情节显著轻微:
主观恶性极低:小虎系在他人的指挥、安排下出境,并非主动策划、组织偷渡,本人也是被”境外高薪”话术裹挟的参与者;
出境方式有别:其系以”旅游”名义依法申领护照后出境,与伪造证件、组织蛇头、结伙闯关等恶性偷渡情形明显不同;
停留时间短、主动脱离:小虎在电诈园区滞留仅7天,便主动设法离开并返回国内,未持续参与、也未造成严重后果;
到案后坦白、认罪认罚:到案后如实供述、认罪态度良好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。
围绕上述情节,潘红伊律师向检察机关充分提出:小虎的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不需要判处刑罚,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检察机关采纳了潘红伊律师的辩护意见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潘红伊律师:本案的关键在于律师于审查起诉这一决定性关口及时介入,精准把握”犯罪情节轻微”的认定要点,用扎实的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。本案也给大家敲响警钟,“境外高薪”几乎都是陷阱,以”旅游”名义出境、被安排前往所谓”境外园区”,往往已触及偷越国(边)境等刑事风险,切勿轻信。此外,主动脱离、及时回国并不能当然免责,但确实是重要的从宽情节。一旦陷入类似风险,应尽快脱离并回国,同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办案律师

潘红伊
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
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、刑事部部长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文中人名皆为化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